一、同意设立南充临江新区(以下简称新区)。新区规划面积398平方公里,空间范围包括南充市顺庆区、高坪区、西充县所辖的16个乡镇(街道)所属行政区域,分别是顺庆区潆溪街道、搬罾街道、金台镇、渔溪镇,高坪区龙门街道、青莲街道和西充县多扶镇全部行政区域;顺庆区荆溪街道、新复乡、共兴镇、芦溪镇和高坪区小龙街道、江陵镇、走马镇、螺溪街道、老君街道部分行政区域。
三、新区建设要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按照“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的体制架构,按规定组建新区管理机构。要积极探索与现行管理体制联动的协调、高效管理方式,有力有序推动新区建设,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遵循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总量,依法依规设置。
五、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新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措施、项目布局、体制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信息沟通,协调解决新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动新区加快建设。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