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强调严格自然资源管理特别是土地管理,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严防农地非农化。
自然资源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重要指示,坚持“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权责对等、严起来”和“刀刃向内”的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各类农地非农化违法违规行为。
2019年4月—8月,自然资源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联合查处了南充市政府违法批地案。“该案是自然资源部组建以后,部本级直接立案查处的首起地方政府违法批地案件。”自然资源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本案涉及土地位于嘉陵江(长江上游左岸一级支流)南充段沿岸的下中坝、清泉坝、桑树坝、雷祖庙、牛肚坝、河西坝、都京坝等7个坝区。
2009年—2017年,为规避土地征转审批、降低用地成本,南充市政府组织实施了违法批地行为:一是违规确权,规避土地征转审批。通过确权方式将上述7个片区共16187.63亩农用地(其中耕地15031.19亩)确认为“河滩地”,将22268.07亩集体土地确权为“国有”。二是违法批准征收土地。通过批少征多、套用其他地块征地批文、混用增减挂钩项目批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等方式,违法批准征收7748.24亩集体土地(其中耕地6007.83亩)。三是违法批准使用土地。通过供地、会议纪要等方式,擅自批准使用土地3339.09亩(其中耕地2785.52亩)。
2019年8月,自然资源部作出处理决定,认定南充市政府擅自作出的确权、批准征收、批准使用土地的行为违法。确认违规确权的文件无效,要求将尚未实施征收的土地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农地农用。确认违法批准征收的文件无效,要求将尚未实际开发建设的土地退还给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农地农用。已实际开发建设的土地交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依法依规处理。
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规定,自然资源部将相关责任人员移送有权单位处理。四川省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依纪对涉案的8名省管干部、35名非省管干部追责问责。同时,四川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违规确权“河滩地”及相关问题清理整改工作。
“从近年土地例行督察和卫片执法检查结果看,‘河滩地’确权及违法批地问题在全国并非个案。一些地方对此类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缺乏足够认识。有的地方认为问题症结主要是‘河滩地’没有经过转用审批直接供地,甚至认为在规划计划偏紧情况下,此做法对于地方解决用地问题不失为一个有效途径。”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本案中,地方政府违规将集体土地确权为国有土地、将农用地确权为未利用地以及违法批准征收和使用,规避转用征收审批、占补平衡及相关税费,突破规划计划管控,侵占生态空间,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为此,自然资源部要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维护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良好秩序。
同时,要举一反三,严格规范管理。各地要以案为鉴,对照检查,全面检视本地区范围内有无“河滩地”违规确权及相关违法违规问题,要进行全链条清理,健全问题台账,研究分类处理意见,切实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严格规范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坚决打击违法。该负责同志表示,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在土地执法方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一味片面强调保障发展,在严格执法、保护资源方面有所弱化;有的片面强调土地执法属地管辖,省市两级执法人员长期不直接查案,仅停留在面上的督导督办;有的办案能力和斗争精神明显不足,绕开问题走,执法不严;有的缺乏上手办案的勇气和能力,对违法用地不敢“亮剑”,出现不会查、不敢查的被动局面。
自然资源部强调,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要坚决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履行法定查处职责,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及时立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查到底。对执法中存在的不依法查处、以罚代法、该移送不移送等执法不严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
“执法作为整个工作链条的末端,要从多个维度反映问题,把前端的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利用、审批及批后监管等全链条管理的问题暴露、反映出来,形成倒逼机制,推动解决。”上述负责人表示。
转自手机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