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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乡村振兴规划试点 南充一县一乡入选

2018-09-05 13:39:33   来源:四川在线    阅读:
  日前,四川省委农工委、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四川省县域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22个县市区和30个乡镇开展乡村振兴规划试点,我市南部县和西充县金源乡入选。

南部八尔湖一角
 
  据了解,今年5月,四川在全国率先启动县域乡村振兴规划试点工作,通过县委书记答辩陈述的形式比选确定规划试点县,并通过各市州、相关省直部门推荐比选方式,初步确定首批规划试点镇。
 
  《意见》明确,县域乡村振兴规划是指导县域乡村全面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系列规划,是乡村振兴的空间落实和时序安排,是乡村优化空间和配置资源的重要手段,是乡村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村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和人居环境改善的直接依据。
 
  《意见》提出,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加快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意见》同时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初步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建成农业强省,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居民实现共同富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根据安排,今年8月,试点地区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并形成规划文本框架,11月形成规划送审稿,12月完成规划成果审查,2019年起,将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四川将把规划编制及实施作为各试点地区领导班子和干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考评标准。四川省委农工委、省发展改革委将牵头组织对规划编制成果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审批后组织实施,评审不过关的将取消试点资格,确保规划质量、权威性和落地落实。
 
  
【责任编辑:n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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